犬种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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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犬
马里努阿犬,又称比利时马里努阿犬,马犬。马里努阿犬是工作犬,无论智商、灵活性、服从性、可训性都胜过其它工作犬,经常被训为军警犬,护卫犬,牧羊犬。尤其是它的弹跳爆发力更是令人吃惊,好的马里努阿犬可以爬树,越过3米的高墙轻而易举。而且对主人绝对忠诚。欧洲,美国,中国的军警界均已认识到这一点。
犬种历史
起源于比利时,是比利时牧羊犬四个类型之一,作为出色的军警犬品种之一,最早使用它的是该品种的诞生地比利时。
1891年9月,比利时牧羊犬协会成立。同年11月,兽医教授 AdopheReu博士在 Cureghem集合了来自比利时的一群人。会议的目的是决定是否有个国家特色的牧羊犬品种存在。会议选出了40条狗,这些狗的毛长、毛形态、毛色有变化,但是结构上相像。马里努阿犬生活在比利时的马里地区,因其被毛极短,肌肉发达,爆发力强,工作能力优秀,在1911年正式命名。比利时牧羊犬在美国的养犬协会(AKC)正式注册是在1912年,但1959年后AKC才把比利时牧羊犬分为不同的四个品种。直到1965年AKC才给马里努阿犬这个单独的品种制定了详细的AKC标准,同时被列入工作犬组,1983年改为牧羊犬组。马里努阿犬作为工作犬的一个品种有其自身特点:敏捷灵活,速度快,爆发力强,弹跳性好等。很多国家引进该品种作为军警犬使用,深受各国军警界的喜爱。我国公安部于2000年引进此品种,并在极短的时间内被接受。
犬种原始作用
马里努阿犬是比利时牧羊犬四个类型之一。此四个类型只是毛质、毛色差异较大,其他特征基本相同。作为出色的军警犬品种,在20世纪初,该品种就被欧洲军警界使用。该品种在欧洲倍受军警界推崇。
国际标准
总体外形
比利时牧羊犬的体长适中,体形匀称,优雅而有力,大小适中,肌肉干燥结实,外观呈方形,气质质朴,习惯于室外生活,耐受比利时多变的气候。
凭借该犬种外观协调,头部高昂,比利时牧羊犬应给人优雅而有力的印象,这已成为工作犬的典型特征,比利时牧羊犬评判的标准是其自然站姿,无须与和牵犬师有身体接触。
 
重要比例
比利时牧羊犬可以形成一个方形。胸下垂至肘线。口吻长度等于或略长于头部的一半。
 
行为/秉性
比利时牧羊犬机警活泼,精力旺盛,跃跃欲试。
由于天生具有看护禽畜的本领,它们同时也是最棒的财产看守犬,无疑也是其主人的忠实保护者。比利时牧羊犬是一种集牧羊、看守,防卫,保护和服务等必要品质于一身的犬种。
其站姿尽显活泼、警觉的本性,并不展现恐惧或攻击性,炯炯有神的目光中透着骄傲的专注。在评判此犬种时,应当考虑其镇静,勇敢的秉性。
 
头部
高昂,长但不夸张,轮廓线直且清晰,干燥。口吻部与头骨大致等长,这使头部整体更加美观。
头颅部位:
宽度适中,与头的长度比例协调,额平而不圆,额沟不明显,侧视时,和口吻线的延长线平行,枕骨顶部几乎未发育。眉脊和颧骨不明显。
额段:中等。
面部:
鼻:黑色。
口吻:中等长度,眼部下方轮廓明显;至鼻部渐细,如同拉长的楔子;鼻梁直,与前额的延长线平行,口形良好,意即口张开时,双唇接合处后拉,双颌分开良好。
唇:薄、紧,色深。
颌/牙齿:结实有力,牙齿白,整齐有序,紧紧固定在发育良好的双颌之上。剪状咬合或为家畜主人所喜欢的钳状咬合,均为合格。牙齿要全,不考虑臼齿3(M3),缺失2颗前臼齿(2个P1)可接受。
颊: 肌肉发达,但干燥,扁平。
眼睛:中等大小,不突出也不下陷,略微杏仁型,两外眼角位置高,褐色,最好为黑色;黑眼眶;黑眼睑;眼神直率,活泼,聪明,好奇。
耳朵:较小,位置高,明显呈三角形,外耳圆,末端尖,硬,警觉时垂直上举。
 
颈部
直挺,稍显长,笔直,肌肉发达,向肩部渐宽,无垂肉,颈背略成拱形。
 
躯干
有力而不沉重,肩部到臀部的长度约等于肩高。
背线:背和腰的上线为直线。
肩隆:明显。
背:结实、短、肌肉发达。
腰:结实,短,足够宽,肌肉发达。
臀:肌肉发达;稍斜;很宽但不过分。
胸:不宽,但自然向下;肋上部呈拱形;前视时胸部不宽但也不窄。
腹线:自胸下部开始,以优美曲线缓缓上延至腹部,不下垂也不折起,略突,发育适度。
 
尾部
部位恰当,根部结实,中等长度,至少触及飞节,最好能再长;尾下垂,尾尖向后卷,与飞节平;活动时尾巴会较高,但总体仍为下垂,尾尖的卷曲更加明显,任何时候都不会形成钩状或产生偏离。
 
皮肤
有弹性但紧贴在身体之上;唇延和眼睑边缘色深。
 
被毛
由于比利时牧羊犬的被毛在长度、方向、外观和颜色等面样式多样,所以,这里所指之标准即为用于识别以下四个品种的标准:格罗安达牧羊犬(Groenendael)、特武伦牧羊犬(Tervueren)、马林诺斯牧羊犬(Malinois) 和 拉坎诺斯牧羊犬(Laekenois)。这四个品种是分开审查的,可单独授予C.A.C,C.A.C.A.B或预备的头衔。
毛发:
所有品种的毛都应是浓密的,贴身,质地良好,由像羊毛样的底毛形成一个很好的保护层。
A. 长毛:头部,耳外侧及腿下部,除前臂后侧(自肘部至腕部由称为穗状毛发覆盖)之外为短毛。身体其它部分均为平滑的长毛,脖子和前胸部更加长且浓密,若一条女用围巾或其它胸部装饰物。外露部分由浓厚的丛毛保护。自耳根部起的毛发直竖,且环绕头部。大腿后部由长而密的毛发覆盖,形成裙裤或马裤样。尾巴末端是长而密的长毛,呈羽毛状。格罗安达和特武伦牧羊犬为长毛品种。
B. 短毛:头部、耳外侧以及腿的较低部位毛很短。身上其它部分的毛发短,尾巴和颈部被毛浓密,自耳根起形同围巾或翎领,一直延伸至喉部。同时,大腿后侧以长毛饰边。尾巴形同玉米穗,但不会成羽毛状。 马林诺斯牧羊犬为短毛品种。
C. 粗毛:粗毛种类的特别之处是毛粗、干燥,并且更多的是偏于粗糙和杂乱。整个身体上的毛长约6厘米,口吻顶部、前额和大腿的毛要稍短些。眼周围以及口吻部的毛不能长的使头部失形。但是在口吻部有毛很有必要。尾巴不应成羽状。拉坎诺斯犬为粗毛品种。
颜色:
面罩:特武伦犬和马林诺斯牧羊犬的面罩必须明显,且往往环绕着上下唇,唇角和眼脸位于纯黑色区域。要求最少以下6个部位,即:双耳,双上眼脸和双唇(上、下唇)必须是黑色的。
黑色涂层:对于特武伦犬和马林诺斯·牧羊犬,黑色涂层意味着其毛发发尖的黑色遮盖了底色。此黑色覆盖区无论如何都不应该呈现为大的斑块或条纹(虎斑)形式,对于拉坎诺斯犬,此黑色覆盖区较隐蔽。
马林诺斯牧羊犬:仅为褐色黑背,面部黑色。
对于所有品种而言:前胸和脚趾可有少许白色。
 
尺寸和重量
肩高:
理想肩高平均为:公犬62厘米,母犬58厘米。
规定:不少于标准2厘米,不超过标准4厘米。
体重:
公犬:约25-30公斤。
母犬:约20-25公斤。
测量:
成年比利时牧羊犬公犬的平均肩高测量为62厘米。
体长(肩点至臀部):62厘米
头长:25厘米。
口吻长:12.5-13厘米。
 
四肢
前躯:
整体外观:骨骼坚硬而不沉重;肌肉干燥而结实;各角度看时,前腿完全垂直,前视时,双腿自然平行。
肩:肩胛长而斜,接合自然;与肱部形成一个大夹角,角度最好界于 110-115度。
上臂:长,充分倾斜。
肘:坚实,不向内或外翻。
前臂:长,直。
腕(腕骨):坚实,清晰。
前系部(掌骨):结实,短,尽可能与地面垂直,或略向前倾。
足部:圆,猫型足;脚趾成拱形,自然闭合,脚垫厚且有弹性;趾甲黑且硬实。
后躯:
整体外观:有力,但不沉重;侧看后腿竖直,后视则自然平行。
大腿:中等长度,宽,肌肉发达。
膝关节:约与臀部在同一铅垂线上,膝关节自然形成角度。
小腿:中等长度,宽,肌肉发达。
飞节:接近地面,宽,肌肉发达,所成角度自然。
后系部(掌骨):坚实,短,有狼爪不理想。
足部:略呈椭圆形;脚趾成拱形,自然闭合;脚垫厚且有弹性;趾甲黑且硬实。
 
步态
步态活泼轻盈;善于奔跑,但通常为行走,尤其是小跑;运动时四肢与身体中部平面平行。速度快时双脚接近中部平面,小跑时,伸展适度,动作连贯,从容,后部驱动力良好,背线紧绷,前腿不会过高抬起。连续运动时比利时牧羊犬似乎不知疲倦;其步法快速、有弹性、活泼。而且能够突然快速改变行进方向。由于其精力旺盛并有保护的天性,该犬有兜圈移动的倾向。
 
缺陷
任何有悖于上述各部位描述的均视为缺陷。缺陷的严重性根据其严重程度进行判定。
整体外观:土气,不优雅,过轻或过细;长大于高,形同矩形。
头:沉重,太强壮,缺少平衡感,轮廓不明显或干瘦,前额太圆,额段过于突出或太平坦,口吻太短或夹紧;罗马鼻;眉脊或颧骨太明显。
鼻,唇和眼睑:有色素褪失迹象。
齿:门牙不齐。
眼:浅,圆。
耳:大、长、根部过宽,位置低,内翻或外翻。
颈:细长、短或深。
身体:过长; 胸腔宽阔(圆柱形)。
肩隆:平、低。背线:背和(或)腰长,弱,下垂或成拱形。
臀:太斜,发育过度。
腹线:下延太多或不够;腹部过大。
尾:位置太低,位置过高,钩状,偏斜。
四肢:骨太轻或太重;侧视时,站姿不直(如前系骨太斜或腕骨软),前视时(脚内翻或外翻,肘外翻等),后视时(后腿太接近,或过度分开或成筒形,飞节紧靠或张开等);所成夹角过大或过小。
脚:分开。
步态:步幅小,后驱无力,高抬腿。
被毛:所有四个种类被毛不充分。
马林诺斯牧羊犬:应为短毛时却为半长;平滑,短的被毛中有粗毛;弯曲状被毛。
毛色:对于所有四个种类而言胸前白斑形成“领结”;脚部白色超出脚趾。
特武伦和马林诺斯:虎斑纹;毛色不够暖;黑色涂层不足或太过,或者在周身形成斑点;面部颜色不充分。
特武伦、马林诺斯和拉坎诺斯:褐色太浅;底色稀释严重,即褪色明显,视为严重缺陷。
性格:缺乏自信,或者是过度紧张。
 
严重缺陷
缺少1颗门齿(1I),1颗前臼齿2(1 P2),1颗前臼齿3(1 P3)或3 颗前臼齿1(3 P1)。
 
失格缺陷
习性:有攻击性或胆小
外观:缺少犬种样式。
齿:上颚突出;下颚突出,即使接触也成反向剪状咬合;反牙合;缺少 1颗犬齿(1C),1颗上裂齿(1P4)或下(1M1)裂齿,1颗臼齿(1 M1 –上颚,或1 M2; M3不计在内),1颗前臼齿3(1 P3)加其它任一颗牙或全部3颗牙(前臼齿1除外)或更多。
鼻镜、唇、眼脸:严重缺乏色素。
耳:垂耳或人为的立耳。
尾:缺失或短(天生短尾或人为断尾);位置太高,成环状或卷曲。
体毛:缺失底毛。
颜色:所有与以上所述各类型不相符的颜色;前胸白斑过多,特别是白色延伸至颈部;脚上白色几乎达到前或后系骨的一半并形成“袜子”;除胸和脚趾外其它部位有白斑;特武伦和马林诺斯犬脸部无面罩,口吻部被毛颜色比其它部位浅也包括在内。
整体大小:超过所列范围。
 
注意
公犬具备两个明显正常且完全置于阴囊的睾丸。
只有身体机能以及临床表现健康,具备典型犬种结构的犬只,才可用于繁殖。
 
杂交育种——不同分类之间交配
除相应的官方培育协会解除此禁令的特殊情况之外,禁止不同类型之间的交配。(此文于1974年于巴黎起草)。
PFI值
自信,不害羞或在新的情况下咄咄逼人;对陌生人可能矜持,对家人可能多情;保护。
国别
比利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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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依托于“家犬品种的基因检测和鉴定”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,由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课题组领衔全球科学家、专业繁育人、兽医师,历经九年研究,完成了中国家犬家猫遗传进化、繁殖改良、基因编辑、蛋白组学等科研资源和技术成果的整合。建立了中国首个家犬基因组数据库,面向用户共享数据资源,提供相关专业分析工具及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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